2020年4月14日 星期二

南實踐會計暨稅務學系增設洗錢防制組 培育更多優秀人才

洗錢(money laundering)犯罪已成為犯罪新趨勢。所謂的洗錢,意旨犯罪分子透過一系列的金融帳戶轉移非法資金,以便於掩蓋資金來源、擁有者身份或資金使用之目的,而需要「清洗」之非法資金多與恐怖主義、毒品交易、人口販運、非法槍枝或組織犯罪皆有所關連。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MF)所述,洗錢需要基本、牟利為主之犯罪行為,例如,貪污、販毒、市場操縱(market manipulation)、詐欺、逃漏稅等,並意圖隱瞞犯罪所得或支助犯罪集團。這些活動涉及資源轉移—從有利於經濟與社會生產用途轉移至影響國家金融部門穩定性與國內資金流動狀況,並且破壞社會與經濟體系,並由於這些負面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等組織積極進行反洗錢與反恐融資(CFT)之政策作為。文章刊登於今日生活,2020年3月

    我國於1996年10月23日制訂並公布《洗錢防制法》,並在1997年2月成立之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時,即加入會員成為創始會員國之一。APG成立之目的,旨在促進亞太區域各個國家有關於洗錢防制之法律、監管與執行措施,儘可能能夠符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FATF)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標準40項建議。2019年我國通過APG之評鑑,達到「一般追蹤」(regular follow-up)成績,足以彰顯我國在打擊洗錢犯罪之努力。除此之外,我國為打擊與落實國際反恐合作,於2016年通過《資恐防制法》,希冀遏止跨國金融犯罪。在此趨勢下,本校高雄校區會計暨稅務學系於108學年度增設洗錢防制組,期望培育更多洗錢防制優秀人才。

何謂洗錢犯罪?
大規模金融詐騙影響民眾生活。例如,銀行詐欺或倒閉、內線交易(insider trading)可能嚴重損害金融市場的整體性,金融市場缺乏信心後可能導致貨幣貶值進而導致通貨膨脹或者實際收入減少,乃至於影響商品與服務之購買力。
洗錢為將犯罪所得轉化為合法資金或資產過程(process)。然而,在部分合法或監管體系,洗錢已與其他各種形式的金融犯罪混為一談,也包括金融體系濫用問題,涉及到證券、數位貨幣(digital currencies)、信用卡或傳統貨幣,以及包括恐怖主義融資和規避國際制裁,或者更為細緻的講說,洗錢應為有關資金來源,恐怖主義融資應應考量資金之目的地。
洗錢向來被看為三個階段之過程。第一階段為安置(placement)。該階段為將犯罪所得進入金融體系,或將資金拆分為更小的金額,然後再存入金融機構不同的帳戶,或購買貨幣(例如旅行支票或匯票)。第二階段為分層(layering)。該階段為將資金透過交易網絡進行轉換,掩蓋非法資金源頭或所有者,金錢經由購買或出售資產,或經由不同海外帳戶進行連結。第三階段為整合(integration)。該階段當中將看似合法資金,用於購置房地產或奢侈品等資產,或投資企業公司。
傳統洗錢手法或不足說明在金融科技(FinTech)下的新型態交易模式。2006年10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發佈第一份關於新型支付方式(New Payment Methods, NPMs)報告。該份報告初步探討新型支付方式對於潛在洗錢行為與恐怖主義融資之影響,讓潛在的犯罪者有機會利用電腦、智慧型手機或記憶卡等技術進行支付。除此之外,比特幣(Bitcoin)等虛擬貨幣、預付卡(prepaid cards)、行動支付(mobile payments)與網路支付服務(Internet payment services, IPS)已為廣泛接受並作為交易方式的替代性選擇,甚至在部分國家已成為傳統金融體系之替代性政策。
而以網路基礎的電子貨幣以及不同團體所創建的虛擬貨幣,已可將其兌現成真實的現金。在加密貨幣當中,比特幣可說是最為領先的貨幣之一,其基於公開金鑰密碼系統(Public Key Cryptosystem)與點對點支付體系,讓恐怖分子可藉此獲得金援或購買槍械等款項,或經由金融科技公司並避免受到政府單位監管。此種虛擬貨幣另外優勢在於,恐怖分子可以易於在不同虛擬貨幣當中轉移,例如,萊特幣(Litecoin)、點點幣(Peercoin)或域名幣(Namecoin)等,此讓調查與追蹤這類加密貨幣趨於複雜化。

我國反洗錢作為概況
    我國為了符合國際組織對於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之標準,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已提出多項洗錢與資恐防制標準,並且2018年3月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成為國家層級之洗錢專責單位,修正《洗錢防制法》等近百部相關法規
    在法務部方面,已訂定《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金管會訂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以及《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內政部通過《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經濟部則通過《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施行及申報辦法》與《銀樓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財政部關務署則訂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農委會農業金融局通過《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
    執法機關則建置線上查閱金流資訊機制,並將金流追查納入教育訓練。除金融部門外,行政部門在包括律師、會計師、銀樓業、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業、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證人等非金融產業,也推動洗錢與資恐等工作,以及防範非法地下匯兌,避免影響國內金融秩序或助長其他金融犯罪甚至影響政情。


大學課程與洗錢防制
    從上述全球趨勢、我國立法與執法狀況與全球化下金融科技發展可知,並考量犯罪風險以及政府資源與人力,需要培養專業的洗錢防制與金融科技管理人才,更由於金融之複雜性,以及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當中,網路安全與犯罪預防之獨立性與專業性,許多解決方式業已脫離金融市場上的洗錢與反洗錢範疇,也凸顯我國社會未來對於洗錢防制師或公司治理人員等人才需求。
    按照修正後《洗錢防制法》第6條之規定,將銀樓、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律師、公證人、會計師等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賦予上述業者辦理客戶審查、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之義務,金管會並配合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及《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發布相關問答集以利相關業者有所依循。在這趨勢下,國內各大學、會計師與記帳士工會等,紛紛開設相關洗錢防制課程,培養洗錢防制師或輔導「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人員」證照之考照訓練。是以,本校區會計暨稅務學系增設洗錢防制組,正符合國內各大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將反洗錢制度列為考核科目之趨勢,也可成為同學考取證照之選擇之一。

美日菲壓縮中國在南海的戰略自由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R. Marcos)於2023年2月8日協同第一夫人路易絲•阿拉內塔•馬可仕(Louise Araneta-Marcos)訪問日本。在進行國事訪問期間,會晤日本天皇與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此為小馬可仕總統於2022年6月30日就任菲國總統後首次...